民国时期,武、德两县无文物管理机构。解放后,武康文物工作由县人民政府兼管。德清于1951年在县文化馆设兼职干部1人,向省文物管理委员会通报县内文物情况。1959年,兼职改为专职,负责全县文物调查、考证、征集和保护工作。1964年,县人民政府成立文物管理委员会,1966年建文物库房1幢,面积225平方米。1981年建立县博物馆,至1985年,有工作人员5名。
机构建立后,于次年在全县开展文物普查,历时3年,至1985年共发现古遗址70处、古墓葬31处、古建筑31处、崖刻石雕23处、革命遗迹遗址5处,其中列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县级11处。库藏文物有新石器时代的玉石器、商代的陶器、西周的原始瓷器、春秋战国的青铜器、汉代的青釉器、六朝的青瓷器、唐宋的金银器、明清的古籍字画、新四军的革命遗物等共559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