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2005年全市招投标统一平台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建立招投标分支机构,促进招投标统一平台向基层延伸,2005年12月,桐乡市濮院镇率先成立镇级招标采购中心。为严格规范镇一级建设工程和物资采购等经济活动,全面落实政务、村务公开制度,濮院镇成立了招标采购中心和由镇纪委书记担任组长的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加强对招标采购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将全镇区域内5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政府、集体物资采购业务等统一纳入招标采购中心,依法制定并出台了濮院镇招标采购实施办法(试行)、招标采购管理制度、招标采购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制度,对镇级招标采购的范围、原则、职责、方式、程序、责任追究等做了明确、具体、严格的规定。
镇级招标采购中心的建成,创新了招投标工作方式,构建了基层阳光工程,加强了乡镇一级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了我市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