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虞市专门制定了对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主管部门的考核办法,以建立完善政府性投资项目目标管理考核体系,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确保如期完成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任务。
近年来,随着各类民生工程的深入推进,政府性投资项目无论是数量还是规模都呈现出越来越大的趋势。仅今年,我市计划安排政府性投资项目163只,总投资达114.893亿元。这些项目,涉及建设、交通、水利、教体、卫生、城改办、围垦局、旅游局、水务集团、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上虞经济开发区等多个建设主管部门。鉴于部门工作的得力与否直接关系到项目的进展和质量,因而,我市采取延伸考核的方法,即通过考核项目实施情况延伸考核各建设主管部门,考核结果与部门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直接挂钩。
据悉,该项考核内容以政府性投资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完成情况为主,并结合建设质量、项目管理、概算控制、安全和廉政建设等情况的考核。其中,对廉政建设和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制,即建设主管部门及管理人员在项目建设监管中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被查处的,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的,均取消该项目的全部基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