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打几只野鸟尝尝鲜没事,现在真的是后悔莫及!”面对洛舍派出所民警的讯问,犯罪嫌疑人唐某低下了头。
近日,洛舍派出所成功侦破一起非法狩猎案,给心存侥幸者敲响了警钟。经查,自2024年10月以来,唐某明知捕猎野生鸟类违法,却多次携带弹弓、弹珠等工具,潜入洛舍镇洛舍村百亩荡等区域,以弹弓击打的方式非法捕猎野生鸟类。
“百亩荡周边草木茂密,是多种野生鸟类的栖息天堂,也是生态敏感区域。”办案民警表示,唐某使用的弹弓属于禁用狩猎工具,其行为对当地野生动物资源造成了直接破坏。案件侦破过程中,警方充分调取周边监控、摸排线索,通过细致侦查、固定证据,完整还原了唐某的狩猎轨迹和作案事实,查明其累计猎捕野生鸟类至少5只。经初步判定,内含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鹇,涉案价值共计2000余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狩猎罪。目前,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野生鸟类是生态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法律为它们撑起了“保护伞”。市民莫因一时贪嘴或娱乐以身试法,更要自觉抵制捕食野生动物的陋习,如发现相关线索请及时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