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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政策公布
时间: 2026-04-27 来源: 作者: 记者 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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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县公安局正式发布《关于2026年德清县新居民积分入学的通告》,明确今年将继续实行全县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积分入学政策,为新居民随迁子女规范有序入学提供保障。

  根据通告,积分入学的申请时限为2026年6月1日至6月30日。符合条件的新居民须在此期间,向居住证所在镇(街道)的新居民窗口提交申请,居住证所在地以县公安局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系统所载内容为准。

  在入学条件方面,申请积分入学须同时满足三项要求:一是父母一方或孩子本人在德清县取得浙江省居住证,居住证截至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二是父母一方申请积分;三是小学新生须年满六周岁,出生日期在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之间,并符合学籍管理规定。

  申请时,监护人需向新居民服务窗口递交积分入学申请材料,主要包括父母一方或孩子本人在德清县取得的浙江省居住证、户口本以及全部积分材料。新居民积分材料的具体内容及计分标准,可向各镇(街道)新居民窗口咨询。

  据悉,德清县早在2015年便率先实施新居民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政策,按照公开学位数量、公开积分条件、公开积分体系的要求,保障新居民随迁子女规范有序入学。根据积分排名先后,结合本地流动人口居住及区域教育资源配置等情况,相关部门将有序安排入学。近年来,通过随迁子女“同城共学”政策,越来越多的新居民子女顺利进入公办学校就读。

  此外,县公安局提醒广大新居民,务必在规定的申请时限内完成积分申报,并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确保子女入学申请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