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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实现公积金“带押过户”
时间: 2026-08-14 来源: 作者: 记者 杨丽竹 通讯员 姚虹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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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政策确实好,不用提前还清公积金贷款,跑一次不动产登记中心房子就能顺利办理过户,省了不少事!”作为德清县公积金“带押过户”承诺制业务落地的第一位受益者,市民俞女士高兴地说。

  近日,俞女士和张先生(买卖双方)以及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来到德清县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三方在约定好资金监管方式的前提下共同签订了“同意注销房屋抵押证明”和“湖州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理告知书”,办理完过户手续,俞女士当天就顺利拿到不动产权证书。

  以往,德清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通常采用双预告模式,即在买方有公积金贷款需求的情况下,买卖双方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签署资金监管协议,待贷款审批完成后,买卖双方还需赶赴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预告登记,预告登记生效后,公积金中心放款至公证处监管账户。公积金“带押过户”承诺制模式无需买卖双方办理“预告登记”。在卖方有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的情况下,公积金中心出具“同意注销房屋抵押证明”,等公证处监管账户收到全部房款后一次性还清贷款、办理过户。在买方有公积金贷款需求的情况下采用“承诺制”“带押过户”,公积金中心出具放款“告知书”即“承诺书”,公证处视为公积金贷款资金放款到位,无需卖方自付相关资金偿还贷款。

  公积金“带押过户”承诺制模式免去了办理预告登记流程,且有效降低了买卖双方制度性交易成本,切实提高了服务水平和群众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