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舍派出所接到群众匿名举报,洛舍镇砂村发展大道交叉口附近,四名男子在早餐摊饮酒后驾车离开,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接到警情后,民警徐英俊立即和同事开展处置工作。
民警第一时间调取周边公共视频回溯事发经过。监控显示,四名男子此前参加夜宵聚会,凌晨5点酒局结束,之后各自驾车前往发展大道一旁的早餐摊。据市民反映,四人在早餐摊吃面期间,还每人饮用一瓶啤酒,吃完便分头驾车驶离现场。
根据车辆行驶轨迹,民警迅速锁定其中三名人员位于洛舍辖区,另有一人在阜溪辖区。洛舍派出所立即通过“智慧110”应用发起警情协同,在阜溪派出所协同追查下,很快将四名涉案人员全部找到,并逐一开展呼气式酒精检测。
经检测,四名驾驶人中,三人呼气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警方依法对三人刑事立案调查;另外一人检测结果为68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警方依法对其作出酒驾行政处罚处理。
民警提醒,酒精代谢需要时间,通宵饮酒过后,即便经过数小时,体内依旧存有酒精,切莫抱有“睡一觉、吃点东西就没事”的侥幸心理。只要体内酒精含量超标,就不能开车上路,酒后驾车不仅会面临严厉处罚,更会给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广大驾驶员要绷紧交通安全这根弦,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