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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实施公积金装修提取新政
时间: 2026-10-17 来源: 作者: 记者 杨丽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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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上午9时许,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德清分中心办事大厅内,市民陈女士从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业务受理回执,成为装修提取公积金新政实施后德清首位办理者。“钱存在账户里也是闲着,取出来装修,正好能缓解一部分资金压力。”她告诉记者,自己的房子打算做简单装修,计划提取5万元,“这个额度刚好够用。”

  据了解,此次新政将装修自住住房纳入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缴存人及配偶装修湖州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可按规定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标准按建筑面积1500元/平方米核定,每户家庭提取总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在具体办理上,新政按照提取金额设置了差异化材料要求:提取总额不超过5万元(含)的,无须提供装修合同、发票和支付凭证,凭不动产权证即可申请;提取总额5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的,则需要提供装修合同、合规装修发票以及相应的支付凭证。装修合同、发票和支付凭证的开具时间均须在2026年9月20日(含)以后。

  “政策设计的初衷是让手续尽可能简便。”德清分中心党组成员、业务科科长姚虹丽表示,5万元以内的简易装修提取,职工只需携带不动产权证和本人银行卡等基本材料即可办理,不需要额外跑装修公司开具各类票据,减少了群众的办事成本。

  不过,并非所有装修情形都适用该政策。记者了解到,缴存人及配偶10年内只能办理一次装修提取,且只能选择一套自住住房;湖州市行政区域外的自住住房、共有产权人为非直系亲属、存在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情形,均不能办理装修提取。此外,购买家电、家具的费用不计入提取范围,车库、车位、储藏室的面积也不计入装修提取面积。

  同一套住房涉及多名提取人的,还需注意办理时间上的要求——须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完成办理,不支持跨年度分别申请。

  “整个办理过程比预想的要快。”陈女士说,从取号到办结,前后不到20分钟,“工作人员把需要的材料和注意事项都讲清楚了,回去告诉家人朋友,他们也可以一起办。”

  据悉,新政自10月15日起正式执行。德清分中心提醒有提取需求的市民,可提前通过“浙里办”APP或拨打服务热线了解具体办理条件,备齐相关材料后再前往窗口,以免来回奔波。